时间:2017-10-25 点击:4 次 来源:土木工程系 - 小 + 大
各院(系)、部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的通知》(甘教技函【2017】30号)通知,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高校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高等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省教育厅决定组织申报2018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现将我校申报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分为高校教师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一般项目)、战略研究项目、科技成果培育转化项目、科技协同创新团队项目等四类,四类项目同时申报,同时评审。 二、重点任务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重点支持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型煤化工、现代服务业等8个领域。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念、新论断,围绕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与“精准扶贫”“一带一路”“供给侧改革”“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循环经济”“电子商务”“文化产业”“陇药产业”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紧密相关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高校教师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一般项目) 1.该类项目重点支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提升高校教师基本科研素质,培养一批能够承担国家、地方和企业重大、重点科技项目的科研骨干。 2.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并且征得成员本人签名同意。 3.申请者应为具有讲师或副高级职称的在编在岗在职教师,不支持正高级职称的教师申报该类项目。 4.自2015年及以后已承担教育厅该类科研项目计划者、历年所承担该类项目未结项者、已获得两项及以上该类项目支持的负责人,不得再申报。 5.鼓励申请者与企业、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合作申报。 (二)战略研究项目 1.申请人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的课题负责人。 2.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请。 3.项目组应吸收政府部门及产业界人士参加,以增强研究的实用性、针对性。 4.除有特殊说明外,战略研究项目时限原则上为半年。 5.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报送研究成果,研究成果主要以报告的形式提供,并获得相关部门或领导的认可应用。 (三)科技成果培育转化项目 1.项目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获得授权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登记。 2.项目技术成果具有先进性,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或符合新兴产业发展需求。 3.项目成果须有明确的转化目标,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4.项目具有良好的团队,能够保证研发持续进行。 5.项目所属行业符合国家和甘肃产业政策优先支持的领域。 (四)协同创新科技团队项目 1.创新团队整体研究实力和学术水平在国内应具有明显的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的成绩。 2.创新团队必须具备开展创新研究的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具有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为依托。 3.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凝聚力,一般应是在校全职工作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飞天学者、甘肃省领军人才、国家或我省重大科技项目主持人或者首席科学家等中青年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现任校级领导干部不得作为团队学术带头人申报。 4.创新团队应具备长期稳定的合作研究基础,研究方向明确、人员结构合理,团队成员中必须有3名以上协同创新单位的科技人员。近五年以来,团队中主要学术骨干合作承担科技项目或形成科技成果10项以上。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使用〈甘肃省教育科技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jykj.lut.cn)。 (二)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三)请各申报者于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提交2份纸质的申请书。学校进行审核推荐后报教育厅。 五、注意事项 (一)项目资助经费额度有限,原则上不允许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对申请资助额度过高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二)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三)各申报者要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联 系 人: 唐蓉萍 7941234; 周彩霞 7941709
科技处 2017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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