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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组织学习“校发[2023]218号”文件及开展中期教学自查工作

时间:2023-11-01    点击:1 次    来源:土木工程学院    - 小 + 大



2023年10月30日,土木工程学院组织教研室主任及专任教师学习《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兰石化大学校发[2023]218号文件)精神,以本科合格验收工作为目标,认真贯彻大学关于教学工作相关要求,并开展期中教研检查。此次工作开展由院长袁维红牵头、副院长杨鹏组织,各教研室开展检查活动。会上院长袁维红指出,教学检查要及时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计划和方案,根据学校的整体教学检查要求,结合各教研室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检查计划和方案,包括检查的时间、内容、方法等。

副院长杨鹏强调,此次检查工作主要向此后的本科评估打好基础,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此次检查工作。检查工作主要通过自查、院级检查、整改、反馈四个环节。具体检查步骤如下:

1.组织教师自查:要求教师对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对自身的教学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

2.开展院级检查:各教研室组织教师互查和教研室主任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教师的教学文件、课堂教学、实验实训、考试考查等进行检查,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反馈。

3.进行问题整改:根据院级检查的反馈结果,要求存在问题的教师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

4.总结反馈:各教研室主任将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向学院领导进行汇报,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向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通报,以便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学院教学检查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发现和纠正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教学的正常进行。同时,通过教学检查,也可以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学院教学检查的实施需要学院领导、教学管理人员、督导人员和教师的共同参与和协作,以确保教学质量得到提高。

(撰稿:杨鹏摄影:魏世龙审核:王华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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